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出租人从供货人处购买的租赁物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特点。
财务公司目前可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种类:自营租赁、回租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业务。自营租赁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形式。成员单位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不同业务种类,其操作流程可参照上述自营租赁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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