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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十问十答

发布时间:2018-11-27 阅读次数:

扫黑除恶系列宣传之一——十问十答

 

问题1:中央为什么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答: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问题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问题3:如何改进服务,严格管理,履行好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答: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提高认识,改进服务,提升能力,充分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特别是要做好“三农”、小微等领域金融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金融业务滋生的土壤。

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严禁银行机构录用涉黑涉恶人员;严禁银行机构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业务合作。

 

问题4: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何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453号)、《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工作的意见》(银监发〔20159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做好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工作。建立健全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问题5:如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答: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勇于担当,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问题6:“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区别很大:

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

 

问题7:怎样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答:第一,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第二,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第三,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

 

问题8: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

答:20181月前,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1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问题9: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问题10:在银行业领域,扫黑除恶要重点打击哪些行为?

答:对于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中的下述行为:

一是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

四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

五是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

六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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